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丨因地制宜使用空气能满足建筑供热、制冷!

2022-11-23 08:08

发文机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吉林省能源

标题: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环发〔2022〕16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必须立足吉林实际,把握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历史机遇,借助生态优势,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突出重点领域:
      推进工业领域、能源领域、城乡建设、农业领域、生态建设协同增效。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推动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加快农村取暖炊事、农业及农村产品加工设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开展模式创新:
      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和积极推广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实现生产过程中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和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内容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或者内容有不正确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希望得到您的鼓励与支持。